为维护法律权威、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及《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公示被执行人信息的若干规定(试行)》的规定,现对下列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的信息予以公示。被公示的被执行人应主动到晋江法院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晋江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若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晋江法院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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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柯庆施
涉案金额:25万
身份证号:****
执行案号:()闽执号
住址:晋江市西园官前琼林西
晋江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王辉忠
涉案金额:62.63万元
身份证号:****
执行案号:()闽执号
住址:晋江市市崇德路
晋江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庄宝华
涉案金额:62.63万元
身份证号:****
执行案号:()闽执号
住址:惠安县螺阳镇溪西村下星
晋江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许连炮
涉案金额:13.6万元
身份证号:****
执行案号:()闽执号
住址:晋江市东石镇大房村石楼区
晋江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陈国限
涉案金额:7.39万元
身份证号:351977****
执行案号:()闽执恢号
住址:晋江市青阳洪宅垵北区
晋江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柯海滨
涉案金额:11.8万元
身份证号:351979****
执行案号:()闽执号
住址:晋江市英林镇埭边村下柯区
特别说明:
1、本期公布的案例信息均由晋江市人民法院提供;
2、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的具体金额以执行法院的认定为准。
内容来源:晋江法院
责编:颜雅丽
审核:刘少鸿
复核:吴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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