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受理林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的《林西县嘎斯汰滨河南岸公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许可申请材料,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林西县嘎斯汰滨河南岸公园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林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项目投资及环保投资:项目总投资为.1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7.5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0.75%。
五.建设地点:林西县城南新区
六.建设内容:总占地m2,项目占地面积为16.10公顷(㎡)。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音乐喷泉广场、2.建筑廊架(游客服务中心)、3.观景平台桥、4.音乐喷泉、5.景观大阶梯、6.户外篮球场、7.健身器械运动场、8.草坪运动场、9.观景塔、10.阶梯休憩平台、11.张拉膜表演台、12.阶梯剧场、13.休闲广场、14.休闲景观廊架、15.集装箱商业街(含配套功能房)、16.儿童活动场、17.环形观景台、18.飘带路(慢跑道)、19.端头广场、20.停车场、21.坝顶观景路。
七.污染物排放标准:
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中二级标准;
2.《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3.《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标准;
4.《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及修改单的有关规定。
九.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
1、废气污染的控制措施
(1)施工时及时洒水抑尘,出现四级及以上的大风天气时禁止施工。临时堆场需要覆盖,多余弃土及时外运,运输过程采用遮盖措施,防止扬尘。
(2)尽可能使用商品混凝土,若不得不现场搅拌时,水泥库房和搅拌站应封闭。
(3)施工现场运输车辆和部分施工机械应控制车速,减少行使过程中产生的道路扬尘。
(4)采用排放达标的设备和车辆,加强对机械设备和车辆的维护保养,使之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使用合格的油品,减少施工车辆尾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2、废水污染的治理措施
环评要求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废水沉淀池用于收集施工中所排放的各类废水,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可作为施工用水重复使用。由于本项目区紧邻林西镇城区,施工生活尽量依托周边设施解决,施工区不设食堂、宿舍等施工营地,因此不产生生活废水。
3、噪声污染的治理措施
(1)施工单位应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减少同时作业的高噪声施工机械数量,尽可能减轻声源叠加影响。
(2)合理设计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远离北侧环境敏感点的位置。
(3)对高噪声设备从源头控制噪声影响,可以采用消音,隔音和减振措施并尽量避免机械空转;对距离项目较近的村庄设置隔声屏障,最大限度的降低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4)施工单位要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量缩短工期,夜间(22:00-6:00)禁止施工。
(5)车辆禁止鸣笛,加强车辆的维护保养和检修。运输过程中经过环境敏感点时应减速慢行。
4、固体废弃物污染的治理措施
本项目弃方4.12万m3,在项目区就地平衡,主要用道路、绿化建设,无需外运。本项目施工现场不设施工营地,不产生生活垃圾。故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主要来自施工作业,包括砂石、石块、碎砖瓦等杂物,本项目环评要求建筑垃圾暂存于有围栏和覆盖措施的堆放场地,定期运至专门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不得超载运输,不得车轮带泥,不得遗撒、泄漏。
(2)营运期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建成使用后,随着人流量和车流量增加,车辆产生的扬尘和汽车尾气量增加。由于项目区附近的道路均为柏油路面,景区内路面铺装采用水泥面或石面等建材装饰面,农机道路及时清扫,扫水抑尘。因此,扬尘产生量极小。景区内除作业农机外,严禁机动车行驶,景区作业的农机选用清洁能源,故汽车尾气主要来源于入口处游客停车场。由于停车场污染物排放量较少,且露天停车位,在环境空气流动下,污染物可以迅速散逸,,对周围环境大气质量影响轻微。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不产生废水,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影响。
3.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投入运营后,固体废物主要是工作人员以及游客休闲时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园林绿化废物。
本项目景区沿路及游客集中活动区设分类垃圾收集箱,景区配备专门垃圾清运人员及垃圾清理设施,日产日清,及时将生活垃圾清运至城市垃圾中转站,最终运至林西镇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卫生填埋。
园林绿化废物包括树枝、枝条、碎草、落叶、花败等废弃物。可直接作为饲料出售给养殖户或粉碎后制作成有机肥,作为绿肥回归田园,严禁肆意焚烧。
九.评价结论:
本项目拟建地点位于目位于林西县城南新区,符合我县发展规划、环境功能规划,选址基本合理,平面布局基本合理。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单位在严格落实本项目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达到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后,本项目可行。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本项目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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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锐
林西县环境保护局
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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