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中专以上可报年林西县乡镇

为解决我县乡镇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短缺问题,根据自治区卫健委、自治区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旗县苏木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卫人发﹝﹞1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规定范围内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计划

这次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44人,其中:临床医学18人,护理学6人,药学4人,医学影像学3人,医学检验1人,中医学12人。此次招聘人员全部用于乡镇卫生院,按岗位要求聘用后至少在乡镇卫生院工作5年(含试用期),并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

二、招聘岗位设置

招聘计划中,40%的岗位用于招聘服务期满(含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以及大学生退役士兵(这三类人员以下统称“项目人员”);非项目人员岗位招聘学历条件为中专(含技工学校)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户籍条件:

(1)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限林西县户籍(含入学前为林西县户籍)或在林西县服务、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项目生”和具有林西县区户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2)报考非项目人员岗位的,报考护理岗位的限定为林西县户籍或入学前为林西县户籍;报考护理外的其他岗位均限定为赤峰市户籍或入学前为赤峰市户籍。

(3)户籍必须是本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之前的户籍。

4、学历条件:

中专(含技工学校)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应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执业资格要求。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年7月13日至年7月13日期间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年及以后年度的毕业生);

3、在本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之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诚信档案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分项目人员和普通岗位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项目人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项目人员报名时间:年7月20日—7月21日17:00;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报名与审核同步进行。

第二阶段,普通岗位报名,“项目人员”岗位没有报考人员的全部转为普通岗位报名。

普通岗位报名时间:年7月23日—7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报名与审核同步进行。

报名地点:林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从东楼梯上)

(二)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填写《林西县乡镇卫生院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学习经历,应填写学校名称、在校起止时间,所在院系、所学专业;工作经历,应填写工作单位、工作起止时间、从事的主要工作等。

(三)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供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个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项目人员”的项目证书(年服务期满、没有颁发证书人员要在“工作经历”中填写服务项目和起止日期)原件和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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