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市基层全科医生(含蒙医中医类别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会、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的《内蒙古自治区开展边远艰苦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实施我市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制定本细则。
一、主要目标及任务
通过实施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探索建立基层卫生人才培养长效机制,引导和鼓励优秀医疗卫生人才到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疗工作,逐步解决基层卫生院全科医生紧缺和缺少执业医师问题,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力争到年底,为我市国家级重点扶贫开发旗县等艰苦边远地区贫困旗县的每个乡镇(苏木)卫生院实现至少有1名全科医生的目标,更好的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提升,为老百姓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招聘范围及招聘名额
(一)实施范围
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的艰苦边远地区贫困旗县所属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必须是总体缺编或确保4年内通过现有空编及自然减员腾出的空编,为服务期满的特岗医师解决编制。
(二)招聘名额
年第一批计划在我市6个国家级重点扶贫开发旗县(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右旗、林西县、宁城县、敖汉旗、喀喇沁旗)招聘特岗全科医生27人。(见附件1)
三、岗位设置及职责
(一)岗位设置。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是专门设置在旗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将所聘全科医师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的非常设岗位,不受旗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
中央财政支持的每一个旗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原则上设置不少于8个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对于条件特别艰苦、招聘人员特别困难的旗县,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岗位数量。
(二)岗位职责。特岗全科医生应当按服务对象实际需求履行以下职责:
1.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病人康复与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与管理等连续性、综合性、一体化服务。
2.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
3.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组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4.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要求,按照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的要求,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服务。
四、人员招聘
(一)招聘条件
特岗全科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愿意长期扎根农村牧区为基层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作贡献。
4.取得(临床、中医、蒙医)执业医师资格或取得(临床、中医、蒙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全科助理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自1979年5月1日以后出生,含5月1日)。
5.取得(临床、中医、蒙医)主治医师以上资格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自1974年5月1日以后出生,含5月1日)。
6.身体健康,能胜任临床岗位工作。
同时,还应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或蒙医、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
(2)经过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
(3)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医疗工作2年以上,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在编人员聘用到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后,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及人事关系。
(二)招聘办法
1.全科医生招聘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2.全科医生招聘工作实行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合同管理。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旗县、定专业岗位的原则,采取面试考察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程序
全科医生招聘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公布岗位。通过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向社会公布招聘岗位。
2.报名工作由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负责,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直接登录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站(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