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林西医疗保险的,请看

各参保单位、各位参保人员:

坚持分级诊疗,合理分流病人,是医改的主要内容一之。根据赤峰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管理确保基金安全的通知》(赤医保办发〔〕18号)文件精神,现将转诊转院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参保人员(包括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未在医疗保障部门履行转诊转院手续到市内上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各段报销比例降低20%。参保人员因病情确需转往市外就诊住院的,必须按现行管理制度履行转诊转院手续,否则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报销。

2、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特困人员(农村五保、“三无人员”)、农村孤儿和其他特殊贫困人口继续执行首诊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指导中心),医院(县医院、医院、医院,下同)住院治疗的,由具备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出具转诊意见。对于未经评估在乡镇卫生院首诊或自行到上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贫困患者,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各段报销比例降低20%,不再享受医保“一升一降”和健康扶贫兜底保障政策。

3、急诊急救可先行转院,72小时内补办登记备案手续,节假日顺延登记备案。参保职工拨打电话,参保居民拨打电话。

4、各参保单位医疗保险经办人员和各行政村两委班子成员要把本次的转诊转院要求传达给每一位参保人员,减少参保人员因政策不熟悉带来的各种损失。

林西县医疗保障局

年5月13日

来源:林西县医疗保障局

喜欢此文,点击下面——在看

点击——阅读原文,免费发广告信息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


转载请注明:http://www.linxizx.com/lxxfc/10843.html


当前时间: